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力资源市场,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营造公平规范、有序高效的残疾人人力资源服务环境,中国残联全面推广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和实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
请本市辖区范围内有意从事残疾人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照《残疾人就业人力资源服务规范(试行)》要求,积极开展机构信用评价,并将机构信用评价申报表、机构信用评价认定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于8月30日前报市残联就业中心。